关于公布2025年研究会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来源: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尊敬的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202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会经过初步遴选,报国家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勾选重点,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立项审评会,对初筛拟立项的课题进行了认真审评。经研究会第三次会长办公会研究,最终确定40项课题为2025年研究会立项课题(见附件)。其中药品类课题25项、器械类课题10项、化妆品类课题5项。现将2025年研究会立项课题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要求
为确保课题按期、按质完成,各课题组须严格遵照《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序开展研究工作。
(一)认真修改申请书、及时签署协议(见课题管理办法)。
各课题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建议修改课题申请书,并根据要求重点关注课题成果转化内容。修改后的课题申请书(word版、盖章PDF版)、协议书(盖章PDF版)于4月30日前上传至https://ktsb.drugwebcn.com/ktsb/login(课题申报平台),申请书和协议书纸质版寄往研究会。
(二)及时组织课题开题。
课题负责人应在立项文件下达后15日内将会议组织方案上报研究会学术咨询部,审核通过后,于30日内完成开题会议,并将相关资料上传课题申报平台。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般由课题组和研究会共同推荐,原则5-7人,不多于9人。课题组推荐专家数量不超过总人数的40%。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题须向研究会提出申请,逾期不能开题则取消立项资格。
(三)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课题中期评估工作。
对于列入国家局研究课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可在适当研究节点组织中期评估会议,并将形成的《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中期评估报告》(见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资料上传课题申报平台。
(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课题结题工作。
课题研究原则上应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课题负责人应适时提出并组织结题评审。应在结题评审会前15日内向研究会学术咨询部提交结题申请,并将会议组织方案、《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结题验收报告》(见课题管理办法)、研究报告及摘要上报研究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召开结题会议。评审通过的课题,按要求将《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结题验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部分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研究摘要(3千字)、成果资料、结题评审会(会议通知、签到表)等电子版资料发送研究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资料报送研究会学术咨询部,并将电子版资料上传课题申报平台。
二、经费管理使用
(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管理使用课题经费。
研究会对立项课题给予部分经费支持。各课题组要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严禁违规支出。
(二)按规定上报经费开支预算。
课题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财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研究会组织评审的课题不予拨付经费。
附件:研究会立项课题表(2025年)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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