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概况
更多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是由原卫生部申请、经国务院领导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13年7月19日正式成立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业务主管单位,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管理。是迄今唯一具有监管研究职能的学术团体,是政府药品监管部门的“智库”,是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
“人民英雄”、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为研究会首席科学家。
张伟会长,国家药典委员会原秘书长;吴晓明副会长,中国药科大学原校长;时立强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宝亭副会长,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巡视员。
研究会现设有17个专业委员会,覆盖了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各个领域。宗旨是服务监管、服务公众、服务行业和服务会员。职能是有效组织、协调社会相关资源,团结从事和关心药品监管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药品监管相关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促进我国药品监管科学和药品监管事业的创新发展,为不断提升我国药品监管水平、公众用药安全保障水平、医药产业发展水平,提供理论、政策和技术等支持,为公众和人类健康贡献智慧和力量。
研究会职能
更多 >>- 一、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 二、开展医药流通行业、地区医药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政策、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三、研究市场发展趋势,组织和指导商品交流,促进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引导企业用科学发展观进行科学决策、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 四、搜集、统计、整理并反馈行业统计、品种、物价等基础资料,开展市场调研预测,编辑研究会刊物,进行国内外和行业内外的信息交流。
- 五、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医药经济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开展国内、国际医药流通企业管理技术交流与经济合作。
- 六、组织医药流通企业人才、技术和有关专业培训,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研究会章程
更多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 第三章 会 员
-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 第八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