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调整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2024〕438号
发布日期:2024-09-03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请示》(鄂药监文〔2024〕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加聂晶、郭江红同志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的签发工作。姜红、何开勇同志不再担任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
为确保生物制品质量和安全,相关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应当持续组织做好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批签发报告审核等工作,切实发挥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审核把关作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8月28日
本站由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CNCSDR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京ICP备14043040号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信息中心建设和维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 邮编:1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