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1来源: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各课题组负责人:
根据《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研究课题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2022年度初筛入围的课题进行了认真的审评。经研究会第六次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现将2022年研究会立项课题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情况
研究会立项课题为34项(见附件1)。其中药品类课题18项、器械类课题10项,化妆品类课题6项。
二、课题研究要求
为确保课题按期、按质完成,各课题组必须严格遵照《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研究工作。
(一)认真修改申报书。
各课题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建议修改课题申报书,并根据要求重点关注课题成果转化内容。修改后的课题申报书(word版、盖章纸质版)和《课题研究计划表》(见附件2)于4月15日前报研究会,并签订委托协议(见附件3)。
(二)及时组织课题开题。
课题组需及时组织课题开题,原则上在4月底前完成。由课题组负责人于组织开题会议前10天将组织方案报研究会,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开题会专家人选由研究会和课题组共同商定,研究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课题开题。
(三)认真开展课题中期评估工作。
对研究时间较长、研究经费较多的课题,课题组应组织中期评估。相关课题组提前报送中期评估组织方案,研究会审核后组织实施。所有立项课题需提交《课题中期评估报告》,以便研究会及时了解课题进展情况,协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切实搞好课题结题工作。
1.课题研究完成后,适时组织结题评审。各课题组原则上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结题工作。评审前10天向研究会提交结题申请方案,将研究报告摘要、成果资料、结题会议组织方案及邀请专家名单报研究会,专家名单由研究会和课题组共同商定。研究会领导及相关部门现场指导评审。评审验收通过的课题,由课题组将《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结题验收报告书》、课题研究报告完整版(正文不少于1万字)、课题摘要(3000字左右)、公开发表的论文(PDF版)、专家评审资料、结题会通知、签到表原件报送研究会备案。
2.课题组未按期完成课题研究的须及时报告。需要延期结题时,课题组须提前一个月向研究会学术咨询部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的原因。经研究会同意后开展后续研究,一般延期不超过三个月。
三、经费管理使用
(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管理使用课题经费。
研究会对立项课题给予部分经费支持。各课题组要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严禁违规支出。
(二)按规定上报经费开支预算。
课题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财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会按协议拨付课题经费总额50%,剩余经费待课题结题审评通过后,提交完整资料再予拨付。未经研究会组织评审的课题不予拨付。
附件:1. 研究会立项课题表
2. 课题研究计划表
3. 委托协议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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