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2024年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2-06来源: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围绕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行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是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的重要职能之一。为了把握课题立项重点,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切实增强课题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好第三方专家智库作用,践行“服务监管、服务公众、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宗旨,依据《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现发布研究会2024年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欢迎研究会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和相关机构积极参加课题申报及研究工作。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对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以药品监管重要理论、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为主攻方向,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制度流程、人才培养以及监管科学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等方面入手,开展课题研究,形成意见建议,并注重成果转化,为提升药品科学监管能力,实现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二、 研究选题
申请者可围绕《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2024年度研究课题选题范围》(见附件1),结合当前我国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以及自身研究专长,提出立项申请,须以单位名义申报。
三、 申请流程
申请课题一律采用在线填报方式进行,不接受线下申报。申请者登录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官网(https://www.cncsdr.org/gzdt/yjhdt/)首页,从课题申报端口进入,在线填报《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研究课题申请书》等资料(见《课题管理办法》)。申报时间2023年12月6日0点-2024年1月16日24点,逾期不予受理。首次申报须注册创建项目负责人账号方可登录。
研究会将根据课题申报情况,报请国家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进行遴选。根据遴选结果,组织行业专家对课题申请进行论证评审,于2024年3月底前在研究会官网公布课题立项情况。
四、 研究要求
(一)各课题组应依据《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序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二)课题研究应紧扣主题,摸清现状,剖析问题,并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应观点明确、结构清晰、内容详实、数据可靠,且用词严谨,行文流畅,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要求。报告正文部分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并附有3千字的课题研究摘要。
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组及时组织结题评审会。评审验收通过的课题,由课题组填写《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结题验收报告》(见《课题管理办法》),连同课题研究报告一份(装订成册)、课题研究摘要、成果资料、结题评审会(会议邀请函、签到表)等纸质版资料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研究会,并将电子版上传课题申报平台。
(三)经研究会立项的课题,除另有约定外,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前,须先征得研究会同意。课题组和研究者享有署名权,同时须注明“中国药品监管研究会课题支持”,并标注课题编号。
五、 经费支持
获得立项的课题,由委托单位或研究会拨付一定资金支持,也可通过筹措企业资助给予支持。
六、 课题管理
研究会课题申报及过程管理将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具体使用详见《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申报平台项目申报端操作手册》(见附件2)。研究会学术部将在线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七、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甲22号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100082)
联系方式:马文利 010-8221 0400
张元媛 010-8221 0382
技术支持:温静 13426279029
附件:
1.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2024年度研究课题选题范围
2.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课题申报平台项目申报端操作手册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2023年12月6日
本站由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CNCSDR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京ICP备14043040号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信息中心建设和维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 邮编:1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