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简介 |领导机构 |学术机构 |内设机构 |规章制度 |联系我们
专业委员会动态 |委员会动态 |研究会动态 |国际交流
药品监管法规 |医疗器械法规 |化妆品法规
药品监管 |医疗器械 |化妆品
培训 |课题组织管理 |学术成果展示
入会流程 |会员简介 |会员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法规索引>化妆品法规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启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检查抽样专用章的通知 (药监综妆〔2022〕35号)
发布日期:2022-03-30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直通车”检查制度的通知》(药监综妆〔2021〕111号)要求,我局自2022年4月1日起启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检查抽样专用章”(印章式样见附件)。
附件:启用印章式样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