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5-12-08来源: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个人会员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扩大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队伍,打牢研究工作基础,使研究工作更好地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为监管、行业、公众和会员服务,遵照《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加入研究会个人会员的范围:
研究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作为研究会个人会员。
在研究会个人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基础上,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检验检测工作、教学科研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医疗机构相关管理人员等都可自愿申请加入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二、除《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章程》规定个人会员享有的权利外,可以优先获得以下服务:
1、免费获得研究会主办的《中国药品监管研究》、《会员通讯》等刊物;
2、在研究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免交版面费;
3、参加研究会及所属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有关学术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学术性会议免交会务费;
4、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可以申请参加相关研究课题的调研、论证等研究活动;
5、优先接受研究会举办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专业技术培训。
三、除《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章程》规定个人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外,还应做到:
1、关心并积极参与药品或医疗器械监管法规、政策和理论研究;
2、依照有关规定,自觉保守研究会有关会议、信息与研究成果的秘密。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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